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怎麼分? 保健食品專利種類應該看哪一種

台灣專利種類分成新型專利(字號M開頭)、發明專利(字號I開頭)與設計專利(字號D開頭),在不管哪一類型產品中,許多廠商都會透過取得專利來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可信度、或是避免自己的發明被模仿。
保健產品中最常見的兩種專利:新型專利、發明專利,這兩種專利的審查嚴謹度、以及專利內容都存在極大的差異。
一些業者可能會利用多項專利為產品背書,暗示這些保健產品的功效已獲得認證。然而,並非所有專利都具備這樣的保障,消費者在選購時應特別留意。
新型專利 (M型專利)
『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並未對是否合於專利要件進行實體審查,導致新型專利權的權利內容存在著相當的不安定性及不確定性。[1]』
新型專利審查方式:形式審查
新型專利使用年限:10年
新型專利審查時間:4~6個月
保健食品中的新型專利
新型專利是指基於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申請標的物需是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而保健食品中的新型專利大多集中在某種新的「技術」。
舉例來說,魚油產品最常見的新型專利是有關某種萃取技術;
而益生菌產品最常看到的新型專利則是有關「包埋技術」,不管是凍乾技術、多層包埋技術,都是屬於新型專利,主要與保存益生菌活菌有關,避免活菌受到胃酸、膽鹼鹽影響而死亡。
這些新型專利(製程專利),需經過形式審查、無須經過實質審查,與保健功效無關,更不會因為有某一項新型專利就讓功效增強。
新型專利優點
- 申請快速
- 過件比率高
新型專利缺點
- 缺乏標的物的實質審查,實際作用存在不確定性
發明專利 (I型專利)
『發明專利是指利用自然界固有的規律所產生的技術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發明目的』,標的物需經實質(實體)審查,取得難度較高。
審查方式:實質審查 (動物實驗)
發明專利使用年限:20年
發明專利審查時間:18-24個月
保健食品中的發明專利
保健食品中的發明專利多是針對研究某一種成分對健康有益的新發現。這種專利才是與產品功效較相關的專利類別。
以保健食品中的益生菌來說,某間廠商的研發單位開發(發現)了一株菌株,對人體有某種特殊的功效,就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目前有發明專利的益生菌菌株所涵蓋專利內容範圍甚廣,包括:提高免疫反應、抗過敏、抑制幽門螺旋桿菌、舒緩異位性皮膚炎...等。
發明專利優點
- 審查較嚴謹、可信度較高
發明專利缺點
- 價格高
- 耗時
- 過件比率低
發明專利與新形專利差別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審查嚴謹度高低專利內容通常會包含某種材料及其用途僅針對物敏的形狀、構造或組合動作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 |
專利審查嚴謹度 | 高 (需要實質審查) | 低 (形式審查) |
審查時間 | 18-24個月 | 4~6個月 |
使用年限 | 20年 | 10年 |
專利審查內容 | 利用自然界固有的規律所產生的技術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發明目的。 保健食品中的發明專利多為發現某一種新的成分對健康有某種助益。 | 僅針對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在保健食品中的新型專利多針對某種製程技術,如凍乾技術、包埋技術。 |
參考資料: